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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18 16:4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烟草专卖局 字体:[ ]

一、 制订背景

近年来,温州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温州烟草)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自2010年至今,温州烟草陆续出台4稿合理布局规定,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政策形势、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等要素,在满足便民消费、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受疫情政策调整影响,经济发展变化及卷烟市场环境变化,市场主体经营卷烟积极性不断提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需求依然旺盛,与卷烟销售总体政策、控烟履约的总体要求不相符。零售点过快的增长极易引发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产生恶性竞争,造成零售户获利水平低下,还会滋生非法经营,导致假冒卷烟和走私卷烟乘虚而入,危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过少的零售点分布,会导致消费者购买、消费卷烟不便,影响消费者利益与市场的繁荣稳定。因此,为平衡许可证总量、优化零售点布局、促进烟草制品零售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综合市场实际情况,从法律规定、许可改革、消费需求等维度全盘考虑,在遵循上级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和部门的建议后,修订温州地区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6、《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适用的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市场区域零售点总量设置标准。本合理布局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市场特征、人口数量、商圈、行业要求以及相关发展趋势等因素为依据,分为发展区、饱和区、禁入区。发展区、饱和区以乡镇(街道)作为区域单元,根据零售点指导数、新增零售点数量和现有零售点数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确定为发展区的,以新增零售点数量为上限,乡镇(街道)确定为饱和区的,除合理布局规定的政策照顾情形外,不再新增零售点。

二是优化了业态设置零售点间隔距离。为提升温州地区零售点的整体形象,此次我们进一步优化了业态设置零售点间隔距离标准。首先,根据《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零售客户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将原来七类业态调整为六类,并赋予不同的间隔距离标准,其中便利店(包含原来的食杂店)、超市、商场、烟草专业店(原来是烟酒商店)这四类,间隔距离不小于100米;娱乐服务类、其他类这两类,间隔距离不小于200米,是为了鼓励较好业态的零售点进入卷烟市场,提升温州的城市形象。

三是突出政策照顾情形。我们继续坚持政策照顾施行,并对政策照顾条款按照便民的原则进行优化,主要分为五类:一是体现基于政策因素导致的无法在原址经营的零售户照顾,对主动配合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清理的零售户,对被政府征收、拆迁等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的零售点,采取不受布局限制的政策,体现政策关怀;同时采纳听证意见,对属自有房产的,对因学校位置变化重新搬迁回原址或拆迁正式安置后利用自有房产的持证零售户给予再次办理照顾。二是根据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取消了残疾人户籍限制的要求,采纳社会征求意见,取消残疾人自有房产的要求,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真实办证就业需求。三是保留对守法经营的零售户一些合理情形的政策照顾,比如对直系亲属间继承、个转企、原经营场所改建等情形,采取不受布局限制的照顾政策。四是根据近些年城市面貌的有机更新,新的居民住宅小区陆续交付使用,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解决新小区消费者购买卷烟不便的问题,我们对3幢以上的封闭式居民小区首本许可证给予不受总量控制的照顾政策。五是增加雪茄吧及超大面积业态照顾条款。为展示良好的雪茄吧形象,对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具有12平方米以上雪茄烟保湿房的专业雪茄吧,我们按照不超过发证机关辖区内零售点0.5‰的总量给予政策照顾设置。同时为满足超大面积服务业态的真实需求,对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及宾馆酒店、饭店餐馆等服务行业给予了设置不超过1个零售点的数量照顾政策。

四是明确零售点不予设置的禁入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通过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党政机关内部、网吧等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配套机构内部、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经营场所、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卷烟的经营场所不予新设零售点,切实承担起控烟履约、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责任。

五是定期发布发展区、饱和区、农村区域名单及新增零售点数量。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每三个月在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发展区、饱和区、农村区域名单及新增零售点数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布频次,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卷烟市场。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烟草专卖局

解读人:郑义

联系方式:0577-88926284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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