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3-078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 号: 温政发〔2023〕17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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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大力实施
科技创新“八大抓手” 全面融入省“315”
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21 16: 3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 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

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落实《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联动协同市、县(市、区)科技创新格局,全面提升全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到2027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全省平均水平。

——市域一体化创新体系能级持续增强。到2027年,以“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为主平台的创新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温州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50位,环大罗山科创走廊集聚创新资源一半以上,瓯江实验室形成标志性成果,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成果落地率达到80%以上。

——高能级平台体系加快完善。不断加快实验室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建成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分中心)1家以上、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建设高水平省实验室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1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40人年以上。

——重大引领性硬核成果加快涌现。重点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明显提升,在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取得技术攻关重大标志性成果50项。

——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实力提升。到2027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65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22000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6%。

——具有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打造。到2027年,院士等顶尖人才达25名左右,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200名左右,孵化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技术交易总额超560亿元,年新增科技贷款超150亿元以上。

九大重点科技创新指标

序号

重点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5年

2027年

1

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2.6

2.7

3.0

3.4

2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人年)

110

120

130

140

3

规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3.32

3.41

3.51

3.6

4

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数(家)

3700

4300

5500

6500

5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数(家)

14700

16500

20000

22000

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66.8

67

68

70

7

技术交易额(亿元)

256

330

500

560

8

年新增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152

180

150

150

9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9.6

15

15

15

二、重点任务

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力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六大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推动9大重点科技创新指标实现新突破,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十个一批”建设,加速形成科技创新十大标志性成果。

(一)抓科技战略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全域创新能级提升行动。

1.提升全市域创新能级。加快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一区一廊”建设,强化亩均税收、亩均研发投入“双亩均”指标考核制度,推动温州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50位,力争乐清、瑞安省级高新区排名保持全省第一方队,鹿城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龙港市和温州海经区创成省级高新园区。支持工业大县建设产业科创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增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支持工业大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建设乐清国家创新型县(市),支持瑞安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瓯江实验室、中国眼谷、中国基因药谷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科技创新强基项目规划,从预研、新建、推进和提升四个层面逐步完善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已建成运行的设施更大力度面向科技型企业开放,吸引广大科研人员充分利用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年完成科技创新强基领域重大项目(不包含网络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超2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科技赋能山区5县高质量发展。建立“一县一策”精准支持机制,深入实施山区5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实施科技惠农富民行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500人次,开展“千博助千企”行动,实现博士创新站山区5县全覆盖。推进“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支持开展科技特派团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抓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实施创新策源能力集聚行动。

4.加速一流学科建设。鼓励在温高校根据产业导向不断优化学科设置,大力推进科教深度融合,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分层分类推进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支持温州医科大学争创“双一流”高校,支持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建设;推动温州大学创建侨特色“省部共建”高校,生态学等优势特色学科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温州理工学院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类应用型本科高校;温州肯恩大学打造国际化、高水平大学,办成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到2027年,力争在温高校14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获批省“十四五”一流学科20个,争取若干个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创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5.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面向我省三大科创高地战略领域和“5+5”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坚持以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为重点,围绕眼脑健康、高端医疗器械、关键战略材料、“核风光水蓄氢储”、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激光智能装备等领域,进一步整合、调整、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初步形成以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分中心)为龙头、省重点实验室为骨干、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体系。大力推动瓯江实验室联动温州科创平台创新协同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全国第一、世界一流的再生调控和眼脑健康创新平台。支持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推动细胞生长因子药物和蛋白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质性建设,加快中试基地投入使用。到2027年,建成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瓯江实验室,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6.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坚持产学研联动发展,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学科协同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机制,鼓励构建“校地办公室”“学术共同体”,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地方能力。支持温州大学构建以地方研究院为特色的校地科教融合新模式;推动温州理工学院围绕温州制造业发展完善专业设置;推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对接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需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支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科技支撑。进一步完善“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协同创新机制,开展第三批、第四批高校市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到2027年,推动高校科研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争取基础研究经费超40亿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三)抓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

7.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迭代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到2027年,累计部署实施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分别达到100项、500项以上,力争实现制造业企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取得50项以上硬核科技成果,显著提升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强化有组织科研,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重塑科技项目体系,创新“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出的重大成果,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首台(套)产品。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拓宽快速授权通道,提高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授权效率,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引导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等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并通过创新联合体实施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带动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超2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8.推动技术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加快推进乐清、瑞安、永嘉等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市、区)建设,构建“5+5+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达到8%,每年新实施智能化技改项目1000个以上;2027年全市在役工业机器人力争突破1.2万台。推进新智造群体建设,打造一批标杆性的“设备改造—智能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多层次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加快推进鹿城鞋革、乐清电气等5个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制造,推动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构建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新型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9.打造产业驱动、需求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技术创新、技术转化、技术服务,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式发展,促进电气、鞋业、服装、汽车零部件、泵阀等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推动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通过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和高校院所,强化正泰等链主型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引领带动整体产业技术创新;支持激光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发展。每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家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抓科技企业森林培育,加快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

10.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雄鹰行动”,大力培育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到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6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2万家、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30家,每年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对标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1家左右,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6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塑。推进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提升,开展概念验证中心试点工作,招引培育从事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咨询评估、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方面服务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建立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聚焦“5+5+N”产业,引进共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实现在温科研院所技转机构全覆盖,组建技术转移转化联盟。到2027年,累计建设大院名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75家,实现年技术交易额超560亿元。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2.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升两大万亿产业集群能级,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加大对创新型项目的招引力度,重点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建立以研发投入强度为重点指标的招引项目评估体系,招引有研发机构和高价值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到2027年,实施20个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深化标志性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协同机制,动态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个。力争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5%左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抓孵化育成体系构建,加快实施双创载体提质扩面行动。

13.开展大孵化集群建设攻坚行动。各地根据产业需求,根据产业细分领域特点和需求开展大孵化集群建设,量身打造一批孵化空间,按照“七个一”标准,迭代推进孵化空间打造、专业运营机构招引、基金规模壮大、科创项目引进和青年人才集聚等“五大行动”,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新孵化体系,到2027年,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4.提升孵化器整体运营管理水平。招引一批有龙头企业和基金投资背景、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支撑、智慧园区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机构参与大孵化集群建设,实现创新型项目“拎包”入驻。到2027年,累计招引专业运营机构100家,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累计达到80家,实现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县(市、区)全覆盖,在孵企业10000家以上,力争培育科技型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5.构建创新“阳光雨露”生态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打造“孵化器集群”数字化改革场景,引导孵化基地依据自身产业定位,为入孵企业(项目)提供研究开发、小试中试等孵化服务;在示范孵化基地周边,优化布局交通、商业、医疗、教育等,营造良好创业宜居环境;鼓励孵化基地完善路演厅、会议室等公共设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六)抓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实施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

16.做好产业研发机构新赛道布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外资研发型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温设立或联合组建新型研发机构。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优化研究领域资源配置,明确1—2个主攻产业领域,主攻1—2个技术创新赛道,聚力应用研究和产业技术研究。到2025年,实现“5+5”产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覆盖。在新型研发机构中择优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标杆型研发机构。到2027年,全市建成新型研发机构70家、其中省级18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7.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挥实效。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建立以产业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召开产业分析研判会、走访链主企业,紧盯行业革命性引领性技术,征集、凝练一批技术需求和攻关清单,通过联合攻关、“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一批产业“卡脖子”难题,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充分发挥共建单位人才、技术、成果等科创资源优势,建立项目流动和激励机制,快速引进和转化科研成果,通过向企业研发机构派驻科研骨干、向企业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等方式,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到2027年,平台服务企业实现四技服务金额年均超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快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市工科院全面功能转型和跨越发展,以体制改革为切口,围绕科技成果研发产出、转化孵化、技术服务、科技金融等一体化发展,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的特色新型研发机构,为科研院所改革创新提供示范样板。建设细分领域有创新高度的专业产业创新中心,做强联合产研平台,实现创新成果生态(产出)链条;做活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链;做优特色科技服务平台,实现科研技术服务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改革办)

(七)抓创新型人才引育,加快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

19.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引育计划,加快院士等顶尖人才引育。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0个以上。布局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面向主要创新型国家和制造业强国引进海外工程师50名,引进各类科技人才1000名。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建立青年科学家长期滚动支持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谋划实施“实验工程师”队伍建设行动,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大力推进智能电气、智能汽车零部件、智能锁具等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并发挥实质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问题。到2027年,力争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超过55万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1.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研系列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争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在基础研究等科技项目中继续推行经费“包干制”。高水平举办温州人才日(人才周)、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努力营造“来温州·创未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

(八)抓科技金融发展,加快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打造行动。

22.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做大“科创指数”融资规模,持续优化“科创指数”模型,迭代“科创指数贷”应用场景,赋能中小科技企业金融融资服务,每年新增科技贷款150亿元以上。建成温州市大罗山基金(天使)村,鼓励市属国企和头部民企参与母基金建设,鼓励县(市、区)联合建立科创母基金,做大做强科创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支持运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到2027年,市科创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温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3.深入融入对外创新网络。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行动,深化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深化与上海、江苏等地合作,共同举办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积极与其他省市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联动,加快温州在嘉定、松江等地的“科创飞地”建设,构建“驻地招才、异地研发、本地转化”开放新格局。加快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加大高端外资研发机构引进支持力度。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推动峰会成果落地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4.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破零增新”计划,建成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个,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5个。加快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外观专利预审服务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到2027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1.5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党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充分发挥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完善协同推进、研判调度、督导服务、考核评价4大机制,以超常规力度一体推进推动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等政策协同,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建立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到2027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着力提升科技投入效能。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用地保障等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围绕工作目标制定每年具体工作方案,滚动实施、迭代完善,健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将工作目标纳入督查激励、党政目标领导考核内容,形成争先创优机制,促进县(市、区)创新发展。

(四)强化文化营造。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对在科技创新中贡献突出的企业、企业家、科研人员给予褒扬激励。

(本文有删减)

附件:温州市大力实施“八大抓手”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指标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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