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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20 15:10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美容师,对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在温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工作中,环卫工人更是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当前我市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政策牵引下,我局为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人工作和生活保障水平,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促进环卫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起草了本意见。

二、文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

《温州市区公交、环卫一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温住建发〔2020〕246号)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收入待遇。将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每人每出勤日补贴10元分别提升至120%、20元;新增发放环卫工人每年3个月,每月300元的冬季低温保暖补贴。综合落实以上措施后,环卫工人年收入水平将较以往提高近7000元。

(二)保障合法权益。规定了保洁企业对环卫工人的社保缴纳、节假日慰问、安排基础性健康体检等相关义务,并深化按劳分配要求,支持多劳多得,将工时、加班时长纳入对环卫工人的工资核算。同时,规定人力社保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环卫保洁企业(单位)雇用环卫工人劳动关系合法情况进行监察,保障劳动权益落实到位。

(三)加强食宿保障。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负责统一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公共设施,通过集体宿舍和辅助用房建设向相结合,为环卫工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赁补贴。计划在2023年底前满足全员住宿需求。另外,盘活并拓展现有的环卫爱心驿站服务功能,鼓励社会群体协同参与解决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的就餐问题。

(四)施行工资专户监管。参照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模式,要求各企业、各保洁标段均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各类工资福利均统一由银行转账至环卫工人实名账户,坚决杜绝工资拖欠、缺发漏发等情况发生。同时,落实人社、税务部门在环卫工人工资足额到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察职责。

(五)扩大社会影响。加大对基层环卫单位和环卫工人的激励,突出环卫技能竞技评比,加大环卫技能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环卫典型人物、集体选树等活动,扩大行业社会影响。

四、政策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张希真

联系方式:8896792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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