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行产权调换的征收(拆迁)待安置住房纳入温州市区住房核查范围。如果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已经签订征收(拆迁协议),协议中载明的待安置住房计入住房核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