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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金,形成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群众就医进行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类型。

医保参保服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操作流程

(一)线上办理

具体可根据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CDHnizk2JKDGmJqyFqigoQ)进行。

(二)线下办理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定点零售药店或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操作流程

(一)线上办理

具体可根据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e7d98Fm3F1zqrNZGiDSNtQ)进行。

(二)线下办理

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非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浙江省居住证》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签约银行协议代扣等方式进行缴费。

 

(三)注意事项

大学毕业后全职备考,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来保障就医享受待遇,操作流程与上述相同。

医疗保障待遇

职工医保

门诊起付线在职600 元,退休400元,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药店70%,基层80%,最高限额10000元;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 200 元,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为在职90%,退休95%,2024年度统筹基金医保合规费用最高限额为535464元。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等。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按照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生育津贴

我市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并在本市足额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满6个月的,可继续在本市缴纳生育保险费,待满6个月后作回溯支付。

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计发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当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与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同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此基础上,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即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98天。

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起付线1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基层50%,其他医疗机构及药店35%,最高限额为1500元;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报销比例为基层90%,二级及其他80%,三级70%,最高限额20万元。

 

 

举例:

鹿城区老王的孙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因患“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在温州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花费5750.88元,符合医保报销5200元,当年首次住院减去700元起付线,医保报销比例为70%,报销金额为(5200-700)*70%=3150元。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的进一步保障,保费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筹资标准为90元/年。自负费用达到起付线25700元,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封顶线为385500元。

 

举例:

鹿城区居民杨某每年按期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突发“脑血管意外”在温州三甲医院住院手术,首次住院医疗费总额达215687元,后续仍需随访观察。经医保刷卡结算,符合医保范围197880元,符合医保的自理金额8000元,基本医疗报销金额为(197880-700)*70%=138026元,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为(197880+8000-138026-25700)*70%=29507.80元,个人仅需承担48153.20元。

医疗救助

主要是针对困难群众(特困、低保、低边、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其他特殊困难)的保障。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参保;

2、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不同待遇倾斜。比如特困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门诊、住院救助比例为100%(住院救助无上限、门诊2万)。其他救助对象,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门诊、住院救助比例80%,救助限额10万元(其中门诊2万元)。新认定的因病纳入低保、低边支出型贫困对象认定前6个月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异地就医服务
0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前需申请备案

1、办理渠道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经办窗口。

2、刷码(卡)就医,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码(卡)直接结算,就医时按本地待遇结算。

举例:

赵阿姨参保在温州,长期居住在上海帮子女带孙子,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上海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码(卡)直接结算。

02
跨省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前需申请备案

温州市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省外就医的:

1、备案渠道:在参保地最高等级医保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由医院端直接为参保人员上传转诊备案信息,或通过浙里办APP、经办窗口等办理。

2、刷码(卡)就医,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码(卡)直接结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及慢病门诊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住院及门诊特病需先行自付1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及慢病门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住院及门诊特病需先行自付1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

举例:

黄女士(职工医保)在温州就诊时,医院开具转诊介绍信建议其转诊至上海医院就诊,温州医院的医保窗口为黄女士上传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信息,在上海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刷码(卡)直接结算,减少了现金垫付。

03
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

温州市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省外就医的:

温州参保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的,无需办理异地备案即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码(卡)就医结算,职工医保:住院及门诊均按本地待遇结算,居民医保:住院按本地待遇结算,普通门诊及慢病门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举例:

小张在北京旅游时,因阑尾炎引发腹膜炎急诊住院,没有做任何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下,医生提醒其急诊抢救可以无需备案刷码(卡)结算,按本地待遇结算。

04
跨省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备案即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码(卡)就医结算。职工医保:住院及门诊均需先行自付2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及慢病门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住院及门诊特病需先行自付2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

举例:

小郑认为上海地区医疗技术好,自行前往上海肺科医院进行肺部手术,出院结算时,无需备案,可以刷码(卡)直接结算。

异地药店直接结算政策

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在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码(卡)购药(限个人账户支付,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无门诊购药待遇

举例:

小张(职工医保)在北京旅游时,因感冒需购买感冒药,可在北京的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刷码(卡)直接结算。

异地备案期间回温就医待遇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期间回温可以直接码(卡)结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及慢病门诊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住院及门诊特病需先行自付1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及慢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住院及门诊特病需先行自付1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与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在备案期内回温州就医按照温州本地待遇。

举例:

申请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至重庆的人员老周,春节回温过年,因高血压住院,可以刷码(卡)直接结算,待遇等同于转诊,先行自付10%,再按温州本地待遇结算。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如果前往江苏、重庆、黑龙江等个别地区,临时外出备案人员,仍建议办理备案)

慢特病待遇
慢性病病种及待遇

目前,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共有8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肝病、类风湿关节炎、高脂血症。

城乡居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为基层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50%。

特殊病病种及待遇

目前,我市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等16类病种。

完成备案办理后,该疾病相关的门诊待遇视同住院待遇。

常见问题